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原市规划局和原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先后成立光明规划分局和光明国土房产分局派驻光明新区,分别承担新区城市规划、空间统筹,以及土地管理、征地拆迁等职能。
gm.szpl.gov.cn -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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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原市规划局和原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先后成立光明规划分局和光明国土房产分局派驻光明新区,分别承担新区城市规划、空间统筹,以及土地管理、征地拆迁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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